质保期内车辆故障4S店拒绝维修只因车主这样开车2017年3月,黄先生在襄阳富黄京通4S店购买一辆北京BJ40L越野车;目前行驶了47000公里,在质保范围内。前不久,车辆的分动箱出现故障需要维修,却遭到了4S店拒绝。
经第三方技师检查,黄先生的车辆没有进行大的改装,轮胎虽有更换但尺寸没变,对分动箱影响不大。目前分动箱有漏油情况,需要进一步处理。
不过,襄阳富黄京通4s店方面表示,黄先生车辆的分动箱已经坏了三次,前两次店内都进行了免费维修。此次经过检查以及对车主日常用车的调查,发现车主经常性进行深度越野,因为原车配置的是普通版分动箱,客户的使用方式和范围已经超出分动箱负荷,所以导致分动箱多次损坏,属于人为造成,厂家方面回复是不予保修。对此,黄先生认为,自己的车在三包期内,而且前两次分动箱故障4S店都进行了免费维修,这次质保说不过去。
对此,业内技术专家黄胜指出:根据店方提供的车主用车视频,可以判断已经超出了分动箱的符合。越野车虽然可以爬坡、走一些不好的路况,但在保修手册上也有免责声明,车辆的滥用,如极限驾驶、超载、货运、用于赛车等,造成汽车零部件损坏,厂家是不予保修的。如果要做深度越野,车主需要为自己行为买单,或者为了达到个人使用要求进行改装,但是进行改装后,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,也由个人负责爱游戏。
目前,4S店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,一是店方承担本次维修费用,但是以后再出现相关问题,由车主自费。二是按照厂家要求,不予保修,车主自费一万多元进行修理。
本周期内(2018年12月29号-2019年1月11号)共接到9项汽车维权。其中自主品牌4项,合资品牌5项;问题涉及分动箱故障、车辆异响、车辆外观、购车纠纷等方面。
投诉详情:杨先生是去年8月买的车。上个月,杨先生在洗车时发现车辆大灯和保险杠之间的缝隙过大,而且前保险杠做过油漆,再一查看发现车辆生产时期是2017年9月。杨先生认为自己买到的是库存车,而且到手之前出过事故,要求4S店给个说法。
4S店方面表示,没有库存车这一说法,车辆出厂日期到车主提车日期之间,4s店严格按照车辆维护要求。而且车主已经使用了五个多月,并且都是在外地使用,很难说清到底是谁动了保险杠的油漆,因此找店方要说法不妥当。经过沟通,杨先生表示将找专业部门进行鉴定,必要时会走法律程序维权。
投诉详情:刘先生2015年买车时,在爱卡公司方面办理了,并交了5100元续保押金。三年过后,刘先生按时还清,没有逾期也没有违约;但是本该在2018年1月份就退还的续保押金,到现在也没见着。爱卡公司方面也一直推脱。
公司负责人表示,目前公司资金比较困难,所以退款较慢,但一定会退还。客户可以选择在公司买保险,用押金抵扣;也可以等今年5月资金下来后全部退还。刘先生表示可以在公司以不高于市场价(2400元左右)购买一年的保险,剩余押金五月份再退。可目前这家爱卡公司却仍然只是说词,并无实际行动。刘先生打算走司法程序。
投诉详情:骆先生是2017年1月买的车。去年3月因车辆刹车异响,在4S店更换了刹车总成。前段时间骆先生发现异响再次出现,而且进入夜晚后车辆仪表盘显示屏开始逐渐变暗,影响观察。由于骆先生车辆公里数已经超出质保规定的6万公里,4S店不予“三包”。骆先生认为,这两个问题出现时,车辆都在三包期内,店方应该负责。
4S店方面表示:骆先生车辆在去年6月就已经过保,而且在过保后店方还曾为其免费更换过出故障的启动机总成。现在车辆已经过保7个多月,店方确实无法满足车主提出的“三包服务”,同时希望骆先生不要在群里诋毁汽车品牌。
投诉详情:2017年12月,贾先生通过该市场首付7000多元,分期4年(每月还款1900元)买回了爱车。两个月前,贾先生因为个人原因,逾期了6天未还款,发现逾期后贾先生及时把欠款还清。然而10天后,神州买卖车方面却用备用车钥匙把贾先生的车开走。贾先生认为自己虽有失误,但已及时补救,市场方面的做法很不合理。
神州买卖车方面表示,根据合约,分期未还清之前车辆所有权属于公司,车主只拥有使用。车主在逾期后,公司方面通知过还款事项,但车主没有及时操作。因此才按照合同约定回收车辆。车主可以再缴纳9000元押金,继续使用车辆,或者结清尾款直接把车过户。对于这两种方案车主贾先生都不接受。律师建议贾先生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,同时提醒消费者个人量力而行。
投诉详情:张先生2016年6月买的车,目前跑了7万公里。前不久,张先生发现车辆右后轮异响,到4S店检查发现是轴承出现故障;不过却被技术人员告知自己轴承可能是2013年出厂的,而且不像原厂的,无法三包。张先生表示,自己从没在外更换过轴承,而且后面两个车轮轴承的编码都一样,自己不可能没事儿更换两个轴承;希望店方承担三包责任。
第三方技师检查后表示,车辆轴承异响确实属于质量问题,不过轴承上的编码并不一定代表生产日期,而且轴承随整车质保;店方可以追溯车辆信息来确认轴承是否被更换过。接到投诉三天后,4S店方面回复,已追溯厂方确认轴承在质保范围内,近期会通知车主到店更换。张先生表示满意。
投诉详情:曹先生是2016年12月买的车。去年10月31号晚,曹先生将车辆停在路边后发生自燃,经消防部门出具的《火灾事故认定书》,排除人为防火和火种致灾的可能,不排除发动机舱电气故障引起火灾,直接财产损失143840元。车辆厂方也承认是质量问题造成自燃,但只愿意赔付直接财产损失的一半(约7.2万元)作为补偿。曹先生表示不接受,要求厂方赔付等价位新车。
法律人士表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》的相关规定,4s店及厂家应当给予曹先生车辆损失的经济赔偿。双方可先协商,如协商不成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。4S店负责人表示,由于曹先生的车辆刚刚还清分期尾款,在办理解押手续后厂方会对赔偿问题进行回复;虽然目前说是赔付直接财产损失的一半,但最后应该会给予折旧价后同等价位(约13.98万元)的同款新车。目前,车主正在和4S店进行协商,如果协商不成将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。
邵先生是去年10月买的车;前几天洗车时,邵先生发现车辆右侧车门和右前保险杠与车身部位存在色差,检查后发现这两个部位做过油漆。于是开到4S店讨要说法,要求更换右侧叶子板。
4S店方面检查后表示,这两个部位确实重新做过油漆,但交车时客户都对外观进行了检查并签字确认,这么明显的色差不应该看不出来。再就是车辆已经交付使用两个月,现在指出油漆有问题实在说不过去。目前,店方本着客户关怀,将给客户提供一次打蜡等美容服务,尽量消除色差。邵先生表示接受。
投诉详情:刘先生是2016年12月底买的车。去年11月,厂家告知刘先生车辆发动机到冬天后回出现机油增多,需要到4S店对行车电脑进行升级。不过等刘先生到店升级车辆系统后,却出现了加油无力、油耗明显增高的情况。
4S店方面邀请刘先生一起对车辆油耗进行了测试,确认每百公里油耗在6升左右,属于正常油耗范围。针对动力不足问题,目前店方正在会同厂家人员进行排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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